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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公办学校插班政策公布
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钟林男  2024-11-29 08:34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2025年春季公办学校插班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5年春季普陀区公办学校插班生预报名登记、录取工作将于2025年1月启动。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是基础的民生工程、良心工程。”区教育局局长王岳军介绍,各项政策出台是在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与“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普陀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资源实际,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招生工作。同时按照班额标准、学位余位情况、报名人数、报名对象类别顺序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学位。

  插班报名对象按照户房合一、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分为四类,还有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如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港澳台胞、二孩及以上家庭等。

  其中,第一类户房合一是指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下同)房产(以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认定)均在拟就读学校学区内的;第二类有户无房是指学生户籍在学区内但其父母在学区无房产的;第三类有房无户是指学生父母房产在学区内,但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第四类包括两区一城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以及持有普陀区签发的“居住证”,并在我区企业务工、学区内居住的随迁子女。

  据了解,目前在区外就读的学生若符合以上四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均可提出小学插班申请;在普陀城区(包括沈家门街道和东港街道,下同)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只有符合第一类“户房合一”条件才能提出插班转学申请;在展茅、朱家尖、六横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才能提出插班申请。

  普陀城区公办初中之间原则上不转学。目前在区外以及在展茅、朱家尖、六横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须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才能提出插班申请。

  此外,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普陀区实际,学生在休学期内、学期中途不转学,毕业班学生(即六年级和初三)不得插班转学,不得变更实际就读年级。

  2025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廿十)至2月5日(农历正月初八)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在线登记,政策照顾对象以及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学生家长也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插班生录取办法按招生类别顺序进行统筹录取。因转学插班学位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均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具体也可通过‘普陀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3028038、3012542进行咨询。”王岳军表示,区教育局将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流程透明公平、插班方式便捷利民、插班工作管理高效智能。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规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均能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普陀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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