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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公办学校插班政策公布
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姚慧婧  2026-05-29 09:14
  

  记者从5月28日我区举行的2026年秋季公办学校插班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6年秋季普陀区公办学校插班生预报名登记、录取工作将于6月1日启动。

  区教育局副局长邢向军介绍,区教育局根据普陀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统筹安排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招生工作,按照班额饱和度、学位空余情况、报名人数及报名对象类别等因素科学统筹插班学位。

  插班报名对象分为户房合一、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四类,以及烈士、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其中,二孩及以上家庭按相关文件享受政策照顾一次。

  在转学规则方面,目前在区外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且符合以上四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可申请插班。普陀城区公办小学之间转学,原则上仅第一类“户房合一”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可申请插班。区内海岛农村学校(即展茅、朱家尖、六横)与城区学校之间转学,需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方可申请插班。

  普陀城区公办初中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区内海岛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之间转学,需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可申请插班。目前在区外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插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类至第三类及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完成上述类别录取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第四类家长可提前电话咨询,并在7月16日至17日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普陀区实际,小学、初中第一学期不得转学,学生在休学期内、学期中途不转学,不得变更实际就读年级。插班对象的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表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之前。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享受政策照顾一次。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普陀区,本人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在拟插班学校有空额的前提下,按家长意愿可以选择跟随一孩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本人户籍在普陀区的三孩及以上,按家长意愿可在区内任意选择有空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6月1日8:30至7月20日17:30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通过“浙里办”App在线登记。政策照顾对象及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学生家长,可在7月16日至17日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具体也可通过“普陀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教育科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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