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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旧房装修补贴申请手续进一步简化,市民办理将更加便捷高效。
据了解,申请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时,若是申请人自主装修的情形,无需上传合同,只需提供装修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时也无需上传支付凭证。
针对农房特点,在《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将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防护栏杆等纳入农房装修改造补贴范围。对于2025年已申领过旧房装修补贴但补贴金额不足2万元的农房,在本次政策调整后,原申请人可进行第二次申请,填报新增补贴品类,两次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有旧房装修、农房改造需求的市民,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微信“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补贴”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