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普陀新闻
区消保委提醒老年消费者 当心“养生讲座”陷阱
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毛瑛瑛  2024-10-09 08:56
  

  日前,市民胡先生在东港参加了一场养生讲座,工作人员在授课过程中向其推销了某品牌饮料和固体粉末,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对某些疾病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冲动之下,胡先生购买了6瓶饮料,共花费9100元。事后,胡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考虑到该店主要面向老年人推销,且商品价格高昂,他怀疑商家存在虚假宣传。

  于是,胡先生向区消保委投诉,请求协调退货退款。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被诉主体为一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查看该商品包装,发现所售商品仅为普通食品。根据7月份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商家应当根据投诉人的要求进行退款。经工作人员调解,考虑到部分商品已经拆封,商家最终同意在扣除成本后,退款7450元,胡先生对此表示接受。

  区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面对健康讲座、熟人推销、免费体验等活动时,应谨慎对待其中对商品或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的宣传,以防陷入推销陷阱。同时,在购买高额保健食品或辅助医疗器械前,应与家人商量,并避免购买明显不符合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有健康问题,应到正规医院治疗,并在使用药品、食用保健食品或辅助医疗器械前咨询医生意见。

转发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 初审编辑:王挺雷   责任编辑:陈超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