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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普陀模式” 共绘海上好“枫”景
记者 郭杰 通讯员 杨佳露  2024-09-14 09:47
  

  9月13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暨“法助共富”专项行动在普陀启动,分享交流沿海城市新时代“海上枫桥”实践成果,介绍推广普陀海上融治理模式,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加快形成海上治理新质战斗力。

  近年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形成了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涌现出了一大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其中,普陀立足海洋大区实际,围绕海上矛盾纠纷“动态管理难、发现处置难、源头预防难、调处化解难”等特点,积极构建涉海企业矛盾纠纷融治理模式,同时不断整合海上治理部门资源,建立了集多元化解、诉讼服务于一体的全国首个县(区)级实体化海上融治理中心,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极具海岛城市辨识度的“普陀解法”,也为市外、省外等沿海县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据了解,普陀海上融治理中心启用以来,累计化解各类涉海企业矛盾纠纷245起,涉案金额近亿元。

  为进一步深化海上融治理模式,普陀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发挥党建优势,依托“航行的支部”,构建了海上有先锋、港口有阵地、岸上有组织的“党建+安全”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通过强化海陆联动,打造了“专群结合、打防一体”的“平安小苑”。发挥舟山国际水产城陆海交易优势,设立渔商协会调解室。同时深化与沿海县区的联谊协作,与瑞安、温岭、象山等地成立跨区域海上矛盾纠纷调解联盟。

  普陀还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舟山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对接服务机制,整合经贸预警、评估检测、企业合规、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为全区涉海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20余次。深化“千所联千会”“市场主体网格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11家律师事务所与14家商会签约结对,实现律所服务商会100%覆盖。探索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编制《远洋渔业行业合规指引》入选第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后备项目名单。谋划定制海商事纠纷预防化解“一件事”和涉外法治服务“一件事”,满足企业差异化法治需求。制定出台《普陀区海上老娘舅管理办法》,不断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

  此外,普陀通过数字赋能,全面提高海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会同宁波海事法院在“浙普远98”东南太平洋综合保障船上设立全国第一家“海上共享法庭”,推动远洋渔船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同时依托“智治海安”“智控港区”“航运智控在线”“海上枫桥”浙里矛调数字应用等方式,有效融合涉海企业解纷服务全量资源,激发涉海企业解纷服务新质动能,实现海上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化解在前端。

  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普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深化海上融治理模式,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持续推进数字赋能,稳步优化营商环境,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海上实践样板中书写蔚蓝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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