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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舟山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5年我市共完成绿化造林1.0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26万亩。
近年来,全市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以林长制工作为统领,全面推进高质量森林舟山建设,国土绿化、资源管护、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绿色生态舟山”建设工程,2011年提出了“森林舟山”建设目标,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9年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前,全市林地面积94.92万亩,森林面积89.88万亩,森林覆盖率39.43%,森林蓄积量252.98万立方米,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65.2万亩,公益林每年发挥生态效益价值约72亿元。
我市各地深化“林长+三长(警长、法官、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完善生态联勤警务站、珍稀树种巡查守护中心、古树名木及文化古迹司法保护基地等平台,高效推动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地。
结合“花海彩林”行动,统筹开展造林更新、森林抚育、沿海防护林建设、退化林修复等工作;坚持“一镇一色、一村一品”原则,全面提升城镇和村庄绿化品位和质量。近5年来,成功创建森林城镇7个、“一村万树”示范村25个、生态文化基地5个。
紧盯重大项目用林保障需求,优化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流程。近5年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6070亩,其中长期占用林地面积12742亩,争取并获得省林地占补平衡统筹面积2579亩,充分保障了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工程、储运基地等国家、省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扎实有效防控林业灾害。推进森林防火“五大能力提升”工程,林区林火监控覆盖率超70%;近5年来,全市共排查并整改火灾隐患527处,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持续控制在历史低位;实施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面积约7.89万亩,清理枯死松树约4.77万株;完成互花米草除治任务面积15744亩,管护任务面积30965亩。
着力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组织实施中华凤头燕鸥、普陀鹅耳枥、獐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和抢救工程;加强部门协调促进保护,建立由网信办、公安、市场监督、林业等16个部门组成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林业、检察、海警、海事等8个部门的五峙山鸟岛联合巡护机制,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近5年来,我市建设野生动物救助站3处,救助野生动物500余只,开展联合巡查检查50余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