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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4-03-01 15:04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对2位新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现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李静柔、洪哲浩

  公示对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以从公示之日起,在10日内(2024年3月1日一3月10日)进行口头或电话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0580-3805572、3805575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0571-87057155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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