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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起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
来源:舟山日报 2025-04-01 16:33
  

  按照有关规定,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凡误捕梭子蟹抱卵亲蟹或幼蟹须立即放生;禁捕期间,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否则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上周以来,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兵分多路,在渔区重要码头、在港渔船以及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处开展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宣传活动。

  昨天下午,舟山国际水产城码头港区内停泊着多艘正在休整的渔船。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将宣传资料送上船头,向渔民普及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的相关规定。虽然这已是众多渔民熟知的“老规矩”了,但大家还是拿着资料再认真“复习”一遍。执法人员还在码头醒目处张贴由我市出台的关于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的通告,提醒渔船和商家遵纪守法、保护资源。

  在新城农贸市场及周边商铺,执法人员一边分发宣传单一边提醒“抱卵梭子蟹4月1日起不能卖了,幼蟹更不能卖”。“我们都知道的,每年这个时候开始,抱卵梭子蟹就不能卖了,这也是为了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平衡嘛!”一家从事多年水产经营的商铺业主说。

  据了解,每年的4月至7月是抱卵梭子蟹产卵及幼蟹成长的黄金期。雌蟹产的卵孵化后,“母子”分离,“蟹娘”就会变得特别瘦。而幼蟹蜕壳8至10次、个重300克左右性成熟后,才算是初长成的“青年蟹”,整个过程至少需要5个月时间。这正是抱卵梭子蟹及幼蟹禁渔5个多月的主要原因。禁捕禁售的幼蟹是指体重小于70克、头胸甲长小于49毫米的梭子蟹。

  今天起,全市渔业主管部门将继续在渔场、港口、码头、市场、水产品交易地等重要场地进行监督检查,下一步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相关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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