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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记者 刘珈伶 通讯员 刘宇翔  2024-06-27 08:59
  

  近日,普陀公安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5月初,小王收到朋友小李的消息,问其是否可以帮忙将一张银行卡套现。因为是熟识朋友,且承诺会有“辛苦费”,小王爽快答应。小李说他人在外地,立马安排朋友把银行卡送过来,提议小王去宁波买烟。

  不多时,一男子带着一张银行卡来找小王,两人开车前往宁波。他们去到指定的食品店买了8万多元的香烟,欲再刷14万元购买香烟时被告知没有这么多烟。

  后小王想到舟山也有烟酒店可以刷卡,于是两人回到舟山,以帮朋友刷10万元可给2000元好处费为由,在一烟酒店刷了三笔共计24万余元。

  之后小李又要求将其中的10万元套现成香烟。面对连续的大额套现,小王心生疑虑:小李并非“老烟枪”,为何需要购买数量如此之大的香烟,甚至需要跨市购买,且每次钱一到账立刻催促全部刷掉?小王联想到小李经常赌博,担心钱款是赌资,便找理由推脱。可小李再三保证不会出问题,又提高“辛苦费”,小王这才同意继续帮忙。

  后小李提议购买10万元的黄金。小王一一照做,并根据小李指示,把香烟、黄金等物品交到一的黄金回收店。

  同日,普陀公安接线索指令,称有人在本地黄金店铺以及烟酒店内刷卡套现。通过视频侦查,民警发现有一背包女子形迹可疑,并确认该女子为王某,随即开展抓捕。

  到案后,小王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在宁波、舟山等地通过购买香烟、黄金的方式刷卡套现共计3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6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民警提醒,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越来越困难。于是,他们打起了购买烟酒、黄金变现的主意,利用流动市场将非法资金“洗白”。为此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切勿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售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对于一切资金来源不明、情况可疑的代购请求,切勿因蝇头小利沦为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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