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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扶持新政出台
来源:舟山日报 2024-04-24 11:30
  

  近日,市残联制定实施《舟山市扶持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给予建设、运营资金补助,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均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办法》明确了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承担我市残疾儿童康复任务,开展服务类别为视力康复、听力言语康复、肢体康复、智力康复和孤独症康复。同时,要求申请资金补助机构为市内适龄残疾儿童提供以上一种或多种服务类别的康复服务,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统一监管,年内未发生重大负面事件,未存在向儿童家长乱收费行为。

  符合条件的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可向残联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具体包括建设补助资金和运营补助资金。据市残联康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建设补助资金的新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原则上应具备教育或医疗资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建设资金少于20万元的按实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运营补助资金面向纳入协议管理、采取医康教一体化服务模式、实施分类别康复服务的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时长在年度6个月及以上的,按残疾儿童人数及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康复训练连续时长满3个月不到6个月的减半补助。此外,运营资金补助标准依据综合评估,分值在80分及以上的康复机构每收训一名残疾儿童补助3500元/年,90分及以上的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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