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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政策出台
来源:舟山日报 2023-10-16 09:28
  

  近日,我市出台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

  根据政策,2023年度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对象为:新城区域内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城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即日起,对上述三类人员的申请实行法定工作日常态化受理。市本级公租房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家庭财产收入、车辆等要求均进一步放宽,同时根据《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可优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租赁补贴。

  其中,新城区域内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申请人须具有新城区域户籍3年(含)以上且在新城居住1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3848元,在舟山本岛(含朱家尖、鲁家峙,长峙岛和小干岛)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若原有房产转让的(含出售、赠与、析产)须满5年以上,申请对象为已婚家庭或30周岁及以上单身者(离异满2年)或18周岁以上的孤儿等。同时,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80969元,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车辆价格低于12.42万元。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新政策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门槛有所提高,力求将有限的公租房房源分配给最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体,实现保障范围精准化。今年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集中在高云佳苑、绿岛华府、红茅山等小区,符合公租房受理范围及申请条件的人群,可选择线下、线上申请办理。

  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后报送所在街道。新就业无房职工,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市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市人才咨询窗口或市房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经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签署意见后,向临城街道、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此外,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在浙里办APP上提交申请。

  另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年审制度,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取消租赁补贴资格。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中心核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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