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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2023-01-12 16:58
  

  一、抽查形式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分为日常抽查、专项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三种形式,以日常抽查为主,专项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跨区域抽查为辅。日常抽查,根据年度抽查计划,每月制定月度抽查任务,由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大队定时进行提取;专项抽查,由大队报支队备案后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大队对纳入《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消防抽查事项,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配合行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

  二、抽查计划

  (一)日常抽查

  日常抽查由支队按月组织实施,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度抽查任务,主要以“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为抽查内容,抽查任务对象包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检查时限为一个月,每月抽查单位数量按照每年每名执法人员的最低抽查单位数不应低于77家折算,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年应监督抽查一遍,属于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两年应检查一遍。在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时,应随机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

  (二)专项抽查

  根据上级消防救援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及针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安保需要,结合辖区实际和实际需要,由大队向支队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跨部门联合抽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由行业牵头部门发起抽查任务,大队应在系统截止期限内对任务进行确认,抽查任务存在错误的应及时反馈修改,确认无误的应当在系统中认领并选择相应的检查事项。联合抽查名单下发后,大队应及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大队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舟山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要求,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要根据2023年度新调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底数,及时更新维护监管对象库,确保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类别标签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加强消防信用规则应用。在使用省行政执法平台生成各项“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任务时,务必加强公共信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用信息的应用,使用信用规则合理确定监督对象的抽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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