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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舟山市城乡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城乡就业创业环境,吸引更多青年才俊留在舟山、建设舟山。这份涵盖18项补贴的“政策大礼包”将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力度较大。
新政中最受瞩目的,是面向毕业生的多项就业岗位补贴。根据实施细则,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且工资低于我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即可按月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学历分层:专科600元/月、本科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为鼓励人才投身民生和基础产业领域,实施细则特别设置了“行业专享”红利。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到我市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特定行业企业就业,并由该企业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到行业企业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每年1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不过,此项补贴与就业岗位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在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方面,新政也亮出了实招。对于积极吸纳“新鲜血液”的小微企业,政策规定: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即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申领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不计入内。补贴期限为1年。
实施细则还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临时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多项个人及单位就业类补贴进行了优化明确。同时,针对创业者,新政还制定了涵盖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一系列全链条扶持政策,构建起覆盖多类人群、贯穿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政策体系。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通过精准发力,用服务的“暖心”和政策的“实心”,换来毕业生留舟就业的“安心”和企业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