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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来源:舟山日报 2026-02-09 09:11
  

  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近日已将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范围。此举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减轻职工家庭住房消费负担。

  如何提取支付购房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据了解,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所产生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支付。职工凭家庭名下该套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即可办理。每个家庭暂限定为一套住房,且一套住房仅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契税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之和。

  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提取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自2025年度起产生的物业费。每个家庭限提一套住房,提取金额依据实际支付的年度物业费用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办理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物业费发票。

  比如说,缴存职工李先生于2022年在岱山县购买一套房产,每年支付物业费3500元,李先生每年按时支付物业费且已预付了2026年全年的物业费。根据新政“缴存职工可以每年提取物业费,也可选择各年度的物业费合计提取(自2025年开始)”,李先生可以提取2025年和2026年的物业费合计7000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物业费,需要提供物业费发票。记者联系了新城中央御城小区物业等,表示“可以提供2025年度、2026年度的物业费发票”。

  据了解,这些业务目前均需职工前往我市各级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线下办理。此举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实际居住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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