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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来源:舟山日报 2025-05-09 09:32
  

  疲于应付多头检查,这个让企业头疼的现实问题,今后将极大改观。近日,我市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旨在从源头破解涉企检查主体身份不明晰、检查频次高、重复检查等问题。

  根据方案,涉企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厘清行政检查的主体职责,建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以及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以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本行业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

  优化入企行政检查的方式,方案倡导推广非现场检查,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以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提升问题前端感知、监测预警能力。除有法定依据外,不得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

  记者注意到,方案明确提出“推行行政指导服务”,强调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建立完善餐饮业、建筑工程、交通、港航、油气贸易等领域指导服务主题场景,全面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

  同时,方案鼓励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企业信用等级、守法情况、违法风险、社会评价等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评价结果好的,年度内可以少检或不检。实施行政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经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通过省统一平台赋予“行政行为码”,不得“无码入企”。

  根据计划,到今年底,全市“综合查一次”机制要更加健全,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力争在60%以上,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现场检查总量持续下降,企业和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到2026年12月,规范有效的行政检查机制将更加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更加精准,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力争在80%以上,“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的行政执法格局基本形成。

  “希望通过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开放环境,为‘985’行动、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方案全面实施后,我市将持续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规范行政检查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没有计划不检查、亮出码来才检查”,有效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顽疾,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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