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国各地各部门如火如荼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属性、鲜明指向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在“学深”“悟透”“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渐入佳境”。
立足潜心学纪,在“逐章逐条”中学出遵规守纪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条例》,做到研磨字句、突出重点、深悟要义。开展集中学习时,要充分结合现有学习载体和日常党员活动,学在平常、抓在经常,把理论学习融入工作生活;督促个人自学时,要用好用活线上平台,大力推行网络送学,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进一步压实学习责任、提升学习效果。
注重笃悟知纪,在“研学细悟”中涵养干净干事境界。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拓展学习渠道、创新学习方式、融汇学习资源,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把党纪知识学习内化于心、融入实践,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要突出《条例》修订重点,用好领导干部领学、专家辅导讲学、党组织书记带学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解读培训,全面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规定要求。要突出《条例》学习重点对象,着重抓好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群体的纪律培训,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相贯通,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廉洁用权。
坚持正风肃纪,在“实践实效”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要对照《条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重点工作开展自省自查自纠,排查廉政风险,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整治作风问题,持续治理政绩观偏差、“四风”隐形变异、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巩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果。
作者:赵 翀
一审:李奕瑾
二审:周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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