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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休渔船监管全面展开
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朱晓莉  2024-05-06 08:45
  

  5月1日12时起,我区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最长休渔时间达4个半月。目前,全区1554艘应伏休渔船已全部到港。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伏休期间渔船的监管。

  5月1日上午,沈家门渔港,众多渔船整齐停靠,一些船员在进行网具整理等工作,整个渔港秩序井然。“趁着休渔期,我们也要忙着修船保养,还要参加培训充充电。”浙普渔21418船员李斌说。在区海洋行政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执法人员通过电脑系统,实时监控渔船到港、值班值守等情况。为确保航道畅通无阻,伏休期间每天都会有渔政船在港内巡逻。执法人员当天还登上渔船分发《海洋休渔禁渔手册》,普及休渔期间相关知识,介绍违规案例,提醒大家遵守休渔规定。

  “目前,我们正在利用‘浙渔安'系统对船舶进行有序管理,包括停泊、人员上岸、渔具归库以及证件集中等后续工作。”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朱健灵表示,休渔期间,将严厉打击渔船港内电焊明火作业、排放油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取缔违禁渔具,全链条打击违禁渔获物购销链,并严格管理不伏休的所有钓具渔船。同时加强对休闲渔船、海钓小快艇水上活动的监管。

  根据伏季休渔相关政策,我区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他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的伏休政策和2023年一致,如要申请8月1日12时以后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的,应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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