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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区印发《舟山市普陀区人才积分制实施意见(试行)》,创新推行人才积分制,通过量化积分方式,推动公共资源向企业人才倾斜,进一步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活力和人才竞争力。
据悉,人才积分制以“公开、量化、服务”为原则,采取“自愿申请、分类审核、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进行积分。积分标准、程序、结果面向社会公示。相应的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均折算成具体分数,标准统一,操作简易。获得的积分可兑换包括人才公寓、子女就学、技能培训、景区门票等多项福利。
目前,在普陀区注册登记的科创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填报《企业积分制加分申请表》、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自主申报参与积分。相关流程由行业主管部门、区委人才办审核把关。
为科学衡量企业人才创新贡献,树立以实绩论奖励的积极导向,普陀区人才积分制根据企业入库税收、高层次人才引进数量、研发费用投入、国家或省市科学技术奖励获得情况、各类人才活动参与积极性等创新创业领域成果,设立了经济贡献分、人才贡献分、人才工作分、创新激励分4个加分项目,同时对因企业原因,造成高精尖人才流失、存在违法或在积分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设立了相应的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
“开展人才积分制工作是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区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相关部门将积极做好政策宣讲,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人才积分制发挥实效,持续激发在普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普陀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