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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3-02-22 15:21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对3位新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现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刘珈伶、庄佳维、杨叶梅

  公示对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以从公示之日起,在10日内(2023年2月22日—3月3日)进行口头或电话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0580-3805572、3805575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0571-87057155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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