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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新实践丨全市残疾儿童迎来康复服务“大礼包”
 2022-08-17 15:09
  

   打破户籍限制扩大受惠面提高补贴标准强化保障力

   全市残疾儿童迎来康复服务“大礼包”

  我市近日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为全市残疾儿童送上了1份康复服务“大礼包”。这份细则囊括了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等残疾儿童所有康复项目,并就申请材料、康复周期、补贴起算时间、受理服务等方面给予详细说明,将有效实现各项儿童康复服务政策的对接与整合。

  “该细则的一大亮点,是打破了户籍限制,扩大了受惠残疾儿童范围。”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此前,我市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的对象,主要为我市户籍、未满18周岁经鉴定符合国家残疾标准且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各类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新出台的细则明确,未满7周岁的省外户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持有我省居住证连续5年以上,或在我省缴纳城镇社保连续5年以上,目前在我市居住未享受外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的均可参照执行。

  残疾儿童的保障水平也将得到大幅提升。在按规定做好未满7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有康复指征和康复意愿的7~18周岁所有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服务补贴范围,低保低边家庭的每人每月补贴最高2400元、每年最高2.4万元,其他家庭减半补助。同时,将未满18周岁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每年最高3万元(未满7周岁和7~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全额补助,其他家庭减半补助)。

  该细则还将未满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高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每年最高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外岛困难家庭残疾儿童集中康复训练生活补贴,每年最高限额1万元,用于基本康复训练期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从而大大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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