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询问:我想问一下,自家的住宅可不可以变更为经营场所?
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谢圆圆 整理)